联系我们

无锡开云心理咨询工作室

地址: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通扬路280-1五星大厦1010

电话:17751508101

QQ:736897508

微信:17751508101 朵云(无锡开云心理)

Email:736897508@qq.com

当前位置:首页 > 心理课堂 >

心理咨询的原则

浏览次数: 1075    发布时间: 2019-01-14 13:54:12
(1)保密原则。对来访者所有咨询内容均应保密,不得泄露。

    (2)自愿原则。到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,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。

    (3)理解信任原则。咨询人员对来访者的语言、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,对来访者应持非道德性评价的原则,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。

    (4)尊重原则。尊重来访者的需求和选择权利,允许来访者选择继续或中止咨询。

    (5)平等原则。心理咨询的效果如何,不仅取决于咨询者专业水平的高低,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他与来访者之间的咨询关系,对来访者要诚恳、耐心、一视同仁,不应主观偏颇。

    (6)支持原则。咨询中,提供心理支持是普遍需要的。对来访者的心理问题予以关注,使来访者感受并获得心理帮助。

    (7)合适原则。选择适于自己能力的合适咨询对象,制定合适的咨询方案,对不当的方案应果断放弃,注意专业职能的局限性。

    (8)中立原则。咨询者应对来访者谈话中涉及的道德问题保持中立,不作评判。

    (9)非指导性原则。心理咨询不同于一般的问题咨询,不需要对心理问题予以更多的具体的直接地指导,帮助来访者自己解决问题,而不是代替来访者解决问题。

    (10)感情限定的原则。咨询者和来访者心理沟通和接近是有限度的。

    (11)重大决定延期的原则。心理咨询期间,由于来访者情绪过于不稳和动摇,原则上应规劝其不要轻易作出诸如退休、调换工作、退学、转学、离婚等重大决定,就此应在咨询开始时予以告知。
Copyright © 2024 无锡开云心理咨询工作室 版权所有  开云心理微博  苏ICP备16058405号